公开要约
版本日期 18.10.2026
1.总则
本文件系个体经营者 姓名(以下简称“卖方”)发出的公开要约,依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电子商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,规定通过 Suzani Gallery 网站(以下简称“本网站”)远程销售卖方原创绘画作品的条件。
在本网站下单时勾选同意本要约条款并支付订单,即构成对本要约的承诺。自承诺之时起,买卖合同即告成立。
2.合同标的
卖方将其本人创作的原创绘画作品(以下简称“作品”)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,买方接收作品并支付价款。作品的描述、尺寸、材质及图片载于本网站该作品页面。
每件作品均为孤品,随附真品证书一并交付。屏幕显示的图片色彩可能与原作略有差异。
3.价格与付款方式
作品价格以乌兹别克斯坦本国货币——乌兹别克斯坦苏姆(UZS)标示。以美元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,不构成合同价格。从境外付款时,形式发票的币种及金额须在开具前与买方协商确定。
付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,即按卖方开具的形式发票(Proforma Invoice)将款项汇入卖方在 Ipak Yuli 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,包括通过 SWIFT 国际电汇。买方开户银行及代理行收取的手续费由买方承担。
如作品页面提供在线支付,亦可通过收单银行 Ipak Yuli 银行的支付页面,使用 3-D Secure 技术以银联 UnionPay、Visa、Mastercard、Uzcard 及 Humo 银行卡付款。银行卡信息仅在银行页面输入,不会传送给卖方。
自款项到达卖方账户,或银行确认银行卡交易成功之时起,付款义务即视为履行完毕。
以银行卡在线支付的,作品自下单起为买方保留 30 分钟。按形式发票付款的,保留期限以形式发票载明为准。
4.交付与配送
配送期限、方式及费用依本网站“配送说明”部分确定,该部分构成本要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作品所有权及意外灭失风险自作品依交接单交付之时起转移至买方。
5.退货与订单取消
作品退回及款项退还的条件依本网站“退货与换货”部分确定。以银行卡支付的款项,仅退回至原支付银行卡。
6.双方责任
双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义务的,依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承担责任。因银行、海关机关的行为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,卖方不承担责任。
7.个人信息
买方下单即表示同意卖方依据本网站公布的《隐私政策》,为履行合同之目的处理其个人信息。
8.争议解决
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依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通过诉讼程序解决。投诉请发送至卖方电子邮箱,卖方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。
9.卖方信息
个体经营者 姓名,注册证书编号 8074191,经济活动代码(OKED)47781。地址: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塔什干市 亚卡萨拉伊区 阿卜杜拉·卡哈尔街49号 1单元 12室。结算账户 2020 8000 0000 0000 0000,开户行 Ipak Yuli 银行,银行代码(MFO)00000。电话:+998 50 115 51 97,电子邮箱:suzani_gallery@mail.ru。